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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韩坊乡长演圩镇防洪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县韩坊乡长演圩镇防洪工程手续齐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赣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赣县韩坊乡长演圩镇;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2.3标段划分和招标金额:施工标1个,招标审定金额约为1591.23万元;                   
    2.4计划工期: 2014年05月开工,2015年05月完工。
    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2个及以上与招标工程(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该类似工程为单个合同价在1000万元以上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土石坝或河道整治或堤防工程业绩。类似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有关验收材料,验收须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3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评审的业绩需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入库并审核通过,否则无效。非江西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年检合格的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信用档案》原件(原核发《信用档案》副本无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三章《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条件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施工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有意参加施工标投标者,请于2014年04月2 日至2014年04月24 日,自行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iangxi.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先使用网上银行按700元/标段支付费用(其中招标文件费400元,交易系统使用费300元),售后不退。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5.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投标文件(含评审材料原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含评审材料原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04月25日09:30时整,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施工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已经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含评审材料原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它事项
    7.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大会并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iangxi.gov.cn)和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jxfzjl.com)网站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若申请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且变更手续日期须在2013年10月1日前,否则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在本次施工招投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有其他在建项目(另有规定的除外),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6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
    7.7根据赣检发预字【2013】3号有关规定,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自行到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于投标截止日前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给招标人,未在开标现场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根据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文《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规定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评标中给予该投标人扣分处理。 (注: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赣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址:赣县兴农路 

    联系人:陈小飞  电 话:13879757797
    招标代理机 构: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绿茵路500号丰和都会3栋1201-1202室
    联系人:刘燕  电  话:18679759003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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