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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梅江防洪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文件的补遗二

 

宁都县梅江防洪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文件的补遗二

编号:002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发布补遗(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及时查看。该补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是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签到视为确认收到本补遗。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施工清单已更新,施工预算包括规费及税金。

2、本项目水利清单及市政清单都不需要提供单价分析表。

3、“外埠来赣市政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需提供原件)”。以上内容指联合体中外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具备的条件。

4、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的双资质的施工企业只需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且拟投入水利水电工程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

5、原招标文件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的3、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代理费”修改为:“3、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招标代理费”。

6、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7、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并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制作的投标单位后果自行负责。

                  宁都县梅江防洪堤工程建设项目部                

                               2017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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