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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公溪镇防洪工程招标文件补遗三

乐安县公溪镇防洪工程招标文件补遗三

各投标单位: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对施工标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1、将本项目施工标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3.1招标控制价A=15276300元,其中G=1720000元”更改为“3.1招标控制价A=16996300元,其中G=1720000元”。

2、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到20131216日上午900;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更改为2013年12月131600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13年12月16日900时。

3、将招标文件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3-12-15

计划竣工日期:2014-12-14

替换为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56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3-12-24

计划竣工日期:2014-12-14

各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此处内容相应调整,以此补遗为准。

4、招标文件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了内容,请注意查看。

5、本项目施工标工程量清单全部更新,请各投标人下载澄清文件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已上传投标文件的请先撤回)。

 

 

乐安县公溪镇防洪工程项目部

201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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